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简称为亚金协,英文名称为Asian Financial Cooperation Association,缩写为AFCA,主要由亚洲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金融行业组织、金融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政府类相关机构以及金融领域的有关个人自愿结成,是在中国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区域性、非政府、非营利性国际组织。 一、发起成立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主旨演讲中,习近平主席首倡探讨搭建亚洲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之后,李克强总理在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等多个国际会议场合表示,中方积极倡议支持筹建亚洲金融合作协会。 上述倡议很快得到区内外金融界高度关注并积极响应。2016年3月25日,来自亚洲、欧洲、美洲12个国家和地区的38家金融机构齐聚海南,参加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发起会议,并签署《发起设立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意向书》。2017年5月11日,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成立工作会议在中国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章程》、《亚洲金融合作协会首届理事、监事、高管人员推荐办法及人选名单》等13项议案,表明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并列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二、协会宗旨 本协会宗旨为“联通合作 共治共享”。即一方面致力于搭建亚洲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区域金融机构交流和金融资源整合,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避免再次发生大规模地区金融动荡,为区域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另一方面通过治理结构制度安排,便利全体会员共同治理协会,共享协会服务及成果。 三、工作范围 建立联络机制,常态化会员互联互通,增进业界情谊,营造区域金融业者朋友圈。 推动会员超越“信息孤岛”,探寻信息交集,整合信息数据,搭建区域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举办区域高端金融论坛,研发区域金融发展报告,打造区域金融智库,搭建区域金融思想交流平台。 适应跨境金融基础设施、跨境金融业务需要,充当桥梁纽带中介,搭建区域金融实务合作平台。 总结推广区域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最佳实践,搭建区域金融业社会责任引领平台。 组织或代表会员与相关区域及全球政府间及非政府间金融合作组织沟通对话,表达区域意见,贡献区域智慧与方案,搭建国际金融治理参与平台。四、治理结构 协会组织架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第二届理事会由56家会员组成,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由21家会员组成,第二届监事会由9家会员组成。 五、会员构成 协会立足亚洲、开放包容,会员以亚洲国家和地区有影响有意愿的金融机构、金融行业组织、金融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和政府类相关机构及在金融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业管理者及资深专家学者为主体,同时欢迎区外同类机构及个人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