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协会(Fin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 以下简称“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成立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金融秩序,维护全行业与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推动会员单位之间、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提高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作出贡献。协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业务的法定监管。会员主要来自中央企业、全国各省(市)金融局(办)、地方银行、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保险公司等与金融有关的企业机构和组织。 业务范围 1.组织推动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制定金融科研规划,探索经济、金融理论,反映、推荐 和奖励理论研究优秀成果; 2.组织社会经济调查和专题研究,为金融决策服务; 3.向社会各界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政策; 4.组织研究金融历史经验,探讨金融活动的历史发展规律; 5.组织国际间金融学术交流与研究活动; 6.向金融决策部门反映会员对金融决策的建议; 7.、出版、发行金融理论研究书、刊,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8.举办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会、报告会,广泛开展金融学术交流; 9.组织金融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促进金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10.开展金融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11.条件具备时,组织金融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与认定; 12.从事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它学术研究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