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托由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创建,于1980年10月20日成立,并于同年11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200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天津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263号)批准公司重新登记。2009年6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复,公司名称变更为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人民币17亿元整。公司历经国家信托行业数次整顿,几经变更控股方,一直获准单独保留,是全国仅有的几家自始至终获准单独保留的信托公司之一。 2020年8月,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落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获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也成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的成员企业。上实集团于1981年7月在香港注册成立,是上海市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在港窗口企业。公司作为上实集团旗下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上实集团金融板块的核心企业之一。 公司将按照上实集团“立足香港、依托上海、服务国家战略、走国际化道路”的战略,结合上实集团在生物健康、医药环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专业优势,以“融产结合”为指导思想,积极融入上实集团整体发展战略,逐步塑造出“全国化、市场化、专业化、协同化”的全新形象。 公司秉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的优良传统,恪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始终坚持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使命,始终坚持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行业监管政策,积极参与经济与社会建设,为社会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 公司坚持服务至上,遵从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用智慧、经验和力量优化资本流向,提升资产价值,履行社会责任,惠及员工,造福百姓、报效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