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
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成立于1979年,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
自成立以来,新华信托经历了银信分离、证信分业、增资扩股、引入海外战略
投资者等历程。
2001年10月,新华信托成为首批5家通过中国人民
银行审批,获准重新登记,取得信托法人
机构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之一。
2009年1月,英国巴克莱银行(Barclays Bank PLC)入股新华信托并持有19.50%的股份,新华信托成为国内首批引入海外知名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
2012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批准,新华信托于2012年12月,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为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
2015年,经中国银监会重庆监管局批准,新华信托于2015年7月,注册资本增加至42亿元。
秉承“珍视所托,专业
理财”的经营理念,新华信托始终贯彻“信托为本、面向市场、勇于创新”的经营方针,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稳健快速的发展中积极探索信托业务发展模式,建立了资产管理业务、
综合投行业务、功能信托业务等三大核心业务架构,树立了一流的品牌形象,成长为一家真正具有先进经营管理理念、风格稳健、市场声誉卓著的优秀信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