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18号。建办于1988年7月,始名新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99年12月县内8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入,2000年3月新昌南明城市信用社并入,2005年1月改制为浙江新昌农村合作银行,2013年11月改制为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辖一个营业部,28个营业网点遍布全县城乡。 近几年来,新昌农商银行通过体制和机制改革,实现飞速发展,企业形象与经营规模获得实质性飞跃。建行以来先后获得全省农村合作金融系统优胜单位、市级诚信示范企业、市级十佳信贷支农单位、市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纳税超千万元企业等一系列的荣誉称号。2007年,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员;2008年,被浙江省农信联社列为经济资本管理试点行;2009年,获得在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从事信用拆借交易资格;2012年,开始试行流程银行建设,同年被中国社科院确定为社科院中小银行研究基地;2013年,转型发展经验被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列入《银行业发展转型研究发展成果汇编》,经济资本管理探索被中国银监会培训中心选入2013年度培训教材,分别用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监管员培训和农商行高级管理人员新资本管理办法培训,2013年度监管评级审核认定为2级,获得2013年度新昌县县长质量奖;2014年初,成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成员,获准同业存单发行资格。 新昌农商银行一直坚持“做农做小、做精做专”,致力于“精品银行”建设,秉承“高效、稳健”的经营理念,塑造“激情、创新、诚信、责任”的企业文化,打造现代社区银行典范,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积极的金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