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信用社始建于1953年,是成立最早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先后由供销社、人民公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等管理。2003年8月,我省作为全国首批8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5月,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正式成立,在省政府授权下,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多年来,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创新产品服务,发展普惠金融,规范经营管理,不断提升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效率和水平,逐步成为省内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省联社总部设置25个部室(中心)(含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9个审计中心、4个服务机构。全系统下辖法人机构52家,其中农商行39家,农村信用联社13家,营业网点1,624个,员工2.7万人。 截至2023年12月末,全系统资产总额10,072.4亿元,负债总额9,535.9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537.7亿元、575.7亿元。各项存款余额7,903.1亿元,较年初增加597.6亿元,增长8.2%;各项贷款余额4,972.9亿元,较年初增加174.5亿元,增长3.6%。存贷款市场份额分别达到23.3%和22.3%,存贷款规模居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第1位,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