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定银行”)的前身为保定市城市信用联社,于2002年1月改制为保定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后于2008年7月改制为保定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经国家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为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保定市首家地方性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由地方财政、企业和自然人投资入股,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总行内设20个职能部室,下设70家分支机构,包括1个营业部、4家域外分行、65家支行,员工1450余人。截止2021年末,资产总额1182亿元。 保定银行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各级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市场定位,着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助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切实履行银行业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树立了“中小微企业伙伴银行”和“百姓银行”良好形象,连续六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金融贡献奖”,被省政府授予“金融创新奖”和“金融工作特别贡献奖”,四度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2020年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