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行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前身是银川市商业银行,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两级政府、企业及个人入股组建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07年12月20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推动和大力支持下,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银川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宁夏银行,成为宁夏第一家“宁”字号地方商业银行,西部地区第一家以省级行政区命名的地方商业银行。2016年,被中国人民银行评为宁夏地区系统性重要银行。 目前,宁夏银行共有员工2500余人。全行下辖93家分支机构, 其中宁夏境内81家,营业网点遍布全区22个县、市(区),金融服务覆盖宁夏全境。区外设有两家分行,西安分行2009年12月开业,下辖1家营业部和6家支行;天津分行2011年4月开业,下辖1家营业部和4家支行;区内设立吴忠、石嘴山、中卫、固原4家分行。发起设立1家隆德六盘山村镇银行。宁夏银行始终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发展战略,全方位支持宁夏实体经济发展,多次获得自治区政府“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同时,宁夏银行全面构建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网上银行、电子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渠道,多家网点分别获得“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五星级营业网点”,国家、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中国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宁夏银行在宁夏金融系统综合业务技能竞赛中连续三届蝉联团体第一。2015年荣获中国银监会“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是全国40家也是我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银行。 截至2021年末,全行资产总额1723亿元,负债总额158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21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939亿元。资产、负债、存款、贷款余额分别较年初增加109亿元、98亿元、106亿元和87亿元。市场占比和增长速度在区内同业排名均居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