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1.职工在申请之日前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租赁公租房 1.身份证件原件; 2.公租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实物配租)或租房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领取货币补贴自行租房); 3.如申请提取的职工为租房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5.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职工及配偶在租赁公租房期间,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两次。 租赁其他住房 1.身份证件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4.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5.工作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职工与中心签订租房委托提取协议,在租房委托提取期限内,自次月起,每月1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由公积金业务系统审核通过后,发起租房委托提取,自动从职工本人公积金账户提取公积金,并在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职工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内。 以上就是12行金融导航网(12hang.com)对 公积金租房提取如何办理? 的问题解答,如您对 公积金租房提取如何办理? 的问题解答有更好的解答,请通过QQ:2477359901 / 2477359901@qq.com 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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