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答案:
职工(含配偶)偿还各类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携带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办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各类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 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内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已与中心签约) 1.身份证件原件; 2.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公积金贷款(含组合)无需提供; 3.银行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原件; 4.如申请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职工与中心、贷款银行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协议于签订后次月生效,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提取,5个工作日内将所提取的公积金转入到职工指定的扣款银行账户。 偿还苏州大市范围外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或苏州大市范围内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贷款银行尚未与中心签约) 1.身份证件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 3.银行盖章的还贷证明(含还款明细、贷款账号、贷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还贷证明当年有效); 4.如申请还贷提取的职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5.与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一类借记卡)。 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公积金个人账户至少需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以上就是12行金融导航网(12hang.com)对 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何办理? 的问题解答,如您对 公积金还贷提取如何办理? 的问题解答有更好的解答,请通过QQ:2477359901 / 2477359901@qq.com 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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