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西藏工作,2010年1月18日,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推动西藏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进行全面部署。随后,国务院办公厅相关文件明确指出:帮助西藏组建地方性商业银行。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特殊关怀下,在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银监会和中央各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4月西藏银行启动筹备,2011年12月获得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012年5月22日正式营业。 二、股东构成。现有股东33家,注册资本金33.1963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8家,持股14.4320亿股,占比43.47%;民营企业25家,持股18.76435亿股,占比56.53%。 三、企业性质和经营范围。西藏银行为区管一级国有企业。经营范围为办理存、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银行卡业务;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生产经营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行资产、存款、贷款分别为 577亿元、462.4亿元、260.7亿元。 五、机构人员情况。全行现有职能部门20个,经营机构12个,已实现网点覆盖全区所有地市。共有员工650人,少数民族员工、女员工、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分别占比56.15%、46.15%、92.46%。 六、党的建设情况。全行共有29个党组织。其中:总行党委1个,机关党委1个,分行党委6个,党支部21个。全行现有党员293人,占全行员工总数的45.07%。 西藏银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齐心协力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