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1923年,我国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在河北省香河县诞生。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信用社如雨后春笋,在燕赵大地普遍兴起,并先后经历了村集体、人民公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管理的体制变迁。 2003年,国务院在全国启动了新一轮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河北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于2004年全面启动农信社改革工作。2005年3月22日,省政府印发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决定组建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方案规定,省联社是由辖内市联社和县联社自愿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省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组织指导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引导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完善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2005年6月29日,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正式挂牌成立。 省联社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燕赵、服务城乡,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管理、防控风险,在大力支持河北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了自身脱胎换骨式的变革,发展成为全省营业网点分布最广、员工数量最多、存贷款规模及资产总量最大、支农力度最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和服务城乡经济的支农主力军。 截至2021年底,省联社机关有17个内设部门,下辖市级农信机构15家(其中:审计中心11家、市级农商银行4家)、县级行社141家,共有营业网点4793个,从业人员52459人;全省农信系统资产总额2244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911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850亿元,业务规模和资金实力位居全省银行业之首。 |